张某某阻挠加西公路施工,道歉+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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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uili_123 2024-8-3 15: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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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公路,始于互助县加定镇,终点为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海镇,是西宁通往兰州的“第二通道”,也是一条重要的观光旅游通道。

近日,青海省互助县人民法院北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加西公路段因居民阻挠施工造成承建方在预期内无法完成项目交付的侵权纠纷一案。

2023年11月青海威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在巴扎乡甘禅口处正常施工过程中,当地居民张某某将自有私家车停滞于施工红线场地内,纠集家人多次非法阻挠施工正常进行,造成了施工停滞。北山法庭接到青海威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的网上立案后,当即审查立案,快速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庭前调解中,被告罔顾阻挠施工事实,进行狡辩,拒不认错。开庭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答辩理由,理清法律关系。在长达数小时的庭后调解过程中,依据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给被告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被告思想逐步发生转变,深刻认识到自己阻挠施工行为的非法性,对原告造成停工损失高达2103728.21元和无法正常按期交工感到追悔莫及。案件宣判前,被告再次主动请求主审法官斡旋调解,通过多次沟通交流,原告方被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的工作作风及张某某诚恳的认错态度所打动,最终接受调解。张某某主动向施工方赔礼道歉,当庭履行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并表示以后会积极配合加西公路的建设,使用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彻底解决,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力地保障了加西高速施工的顺利进行。

法官释法

任何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都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团体寻求法律保护。但行使权力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仅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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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壹荣

责编:石晔

审核:张瑶

监制: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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