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5分钟」112:桥梁施工-承台、墩台施工安全管控措施

 / 正序浏览   © 文章版权由 shizheng_123 解释,禁止匿名转载

作者:shizheng_123 5 天前
跳转到指定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每日安全5分钟

第005期(总112期)

张工说安全,每天五分钟。

警钟时时响,一刻不放松。

5. 桥梁施工-承台、墩台施工安全管控措施

一、墩台施工应考虑的主要危害因素、检查关注点

1.墩(台)模板是否进行专项设计和检算;模板及 其拉结、支撑构件的强度不足或安装不符合模板设计要求;模板安装、拆除违反设计或方案要求。墩身高度超过40m宜设施工电梯,电梯司机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并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高墩模板爬升体系未设置保险装置。

3.墩(台)身钢筋绑扎、墩帽钢筋笼整体吊装时未设置双排井字架揽风绳等稳固措施;墩身模板支立时未设置临时锚固设施。

4.高大脚手架未进行专项设计、检算和验收,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进行脚手架搭设、拆除。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应搭设牢固,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撑体系联结。

5.塔式起重机基础不牢固;高处作业爬梯、 塔式起重机、客(货)共用电梯、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升降机、混凝土高压泵送管道等未与桥墩可靠连接。

6.墩 (台)身钢筋应控制一次绑扎高度,必要时应搭设临时支架等稳固措施,防止钢筋骨架倾覆。墩身钢筋绑扎高度超过6m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7.墩(台)施工靠近既有道路时应设置安全隔离设施和警示标志

8.在地质复杂的陡坡地带进行墩(台)施工时,应加强坡体稳定性的监测,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防护

9.施工弃土(渣)严禁倾倒在墩台一侧, 避免偏压。

10.不得使用汽车吊、塔吊等起重机械吊送人员。墩(台)顶作业时,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临边作业的人员应将安全带与墩(台)顶预埋件挂设牢靠。

11.挖掘作业不得影响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基础稳定。拆除的支架杆(构)件应安全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

二、主要安全管控措施

1.墩(台)身模板及支撑体系应进行专项施设计和检算,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出厂前应进行试拼装,确保模板规格、尺寸和平整度等符合设计要求,进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模板连接螺栓应按设计要求,上全上紧。现场不应对模板进行随意切割或改动。

3.模板拉杆的规格、材质、数量和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拉杆宜通长设置,两端应在纵横背带上对称安装,采用双螺母垫板紧固,螺母紧固后应有不小于5个丝扣的冗长,严禁将拉杆直接固定在模板面板上。

4.模板吊装时,应拴好溜绳,防止碰撞脚手架和已安装模板。

5.作业人员的上下步梯宜采用钢管脚手架或专用产品搭设,并应进行专项设计,设置时应固定在已浇筑完成的墩身上。

【张工说安全】

1.桥墩施工时,作业人员的.上下通道是一-项很重要的临时设施,有些工地对此的重视程度不足,有的甚至发生过严重的安全事故,桥墩施工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2.住建部危大工程文件规定:爬模、滑模属于危大工程范围,混凝土模板工程中,搭设高度8米以上属于危大工程;

公路水运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中规定:

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对高墩(40米及以上)单独进行了规定:

1)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各项临时受力结构和临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施工设计计算和验算。

2)宜设置塔吊或其他可靠的起重设备,用于施工期间钢筋或其半成品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的垂直起吊运输。

3)宜设置施工电梯作为运送作业人员和小型机具、操作工具的垂直运输设施。

4)对塔吊和施工电梯的平面位置宜根据环境条件和桥墩的结构特点进行比较选择,其布置除应方便施工操作外,亦不应影响到其他作业的安全。塔吊和施工电梯均应有可靠的附墙安全措施。

5)模板体系宜根据施工的环境条件、桥墩截面形式的特点、分节段施工高度、施工作业人员的经验等因素综合选择确定。

6)绑扎和安装钢筋时,应在作业面设置具有外围护的操作平台。当采用劲性骨架辅助钢筋安装时,劲性骨架宜在地面上制作好后再起吊就位安装。整体制作安装的钢筋应有保证刚度防止变形的可靠措施。钢筋的主筋宜采用机械方式连接。

7)混凝土的垂直输送宜采用泵送方式,泵管可沿已施工完成的墩身或搭设专用支架进行布设,而不应布设在塔吊和施工电梯上。

8)高墩施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施工过程中应对墩身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进行监控,条件具备时宜采用激光铅垂仪进行控制。施工测量中应考虑日照对墩身扭转的影响,当日照影响较大时,测量宜在夜间气温相对稳定的时段进行。

声明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仅做交流使用,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感谢!

分享:

成为第一个回答人

高级模式 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Copyright © 2001-2024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5  沪ICP备20210081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