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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民航机场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分享传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推动工程中心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上台阶,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航建工”)作为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特为“工程中心”设立开放课题资助资金。该资金用于资助与工程中心研究方向相关、创新性强、具有明确应用前景的相应关键技术研究类课题。2024年开放课题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资助开放课题宗旨
1.资金资助开放课题设立的目的:本工程中心设立资金资助开放课题,旨在吸引、聚集、鼓励国内外科研工作者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在机场工程等相关领域中智能建造与工业化技术的研究与成果产出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促进研究人员在学术思想方面的广泛交流,做出与工程实际需求相符合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培养高水平科技人才,以推动工程中心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工程技术高质量发展,推动民航四型机场与交通强国建设。
2.资助开放课题的成果:资助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和数据产品等。获本工程中心资助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工程中心与研究者共同拥有,具体要求将在合同任务书中约定。成果署名要求如下:
(1)开放课题资金资助的论文、专著发表,应署“民航机场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CAAC ”为作者单位之一。
同时应明确标署“民航机场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或“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CAAC”。
(2)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所有权单位应含“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研究成果鉴定或评价应署“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民航机场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二、资助原则
1.资助课题应着眼于我国民航、建筑业的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立足于世界科学发展前沿,符合民航强国、四型机场、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的发展方向。
2.资助课题应聚焦智慧、绿色、工业化等重点领域,能够对工程中心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促进作用。
3.资助课题支持开展具有开拓性、超前性、创造性、实用性的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工作。
4.资金资助鼓励围绕工程中心智能建造与工业化的发展方向,开展工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实用高科技的创新,应避免低水平重复和无效模仿。
5.资助课题鼓励多学科的交叉渗透和多部门的联合攻关,应有利于突破机场、建筑等工程领域技术瓶颈,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学科的发展。
三、资助对象和范围
1.申报课题需围绕机场工程等相关领域建设共性与关键性问题,开展创新研究,并能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研究方向:
(1)智能建造技术;
(2)工业化与装配式建造技术;
(3)绿色低碳施工技术。
2.凡符合本工程中心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在可申请的范围。
3.申请人必须是非民航建工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科技工作者,且为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主持人,申请人的年龄在申报当年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申请人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确认同意,能够确保申请的开放课题研究工作所需要的时间投入,并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完成课题研究。
5.开放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在领导课题组成员按时完成科研任务的同时,须接受本工程中心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及时处理与课题相关的事务,接受工程中心组织的立项答辩、中期考核和结题审核等事宜。
四、考核指标要求
1.考核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研究报告、发表论文或知识产权等,其中论文发表至少应在SCI 、EI检索、或者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为工程中心),具体按课题发布要求为准;检索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
2.对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认定为相应的论文成果(SCI收录专刊不受此限制)。
3.所有考核指标将作为课题验收的约束性指标在课题合同任务书中约定,未完成课题将不予以验收。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少于三人)。
3.申请人申请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
4.每位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申请人有在研课题且未结题之前,不能再次申请本项目。
5.申请资助金额宜与开放课题任务匹配,经费资助额度根据课题需求的紧迫性、重要程度及研究难度确定(具体资助额度以工程中心技术委员会专题会讨论批复为准);研究期限原则上1-2年,课题执行起止日期严格按照签订合同任务书的约定日期。
6.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对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背景和基础,并在申报书中说明相关情况,避免重复性研究申报或侵权,一旦后续发现瞒报,将终止项目研究工作并追缴资助资金。
7.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下载。
8.申请书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民航机场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至kjfzb@acecltd.com邮箱,凡申请书不规范者,不予评审。
9.受理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过期不受理。
10.申请通过并立项的开放课题后续管理工作将依据《民航机场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
尚黎明,联系电话:15964911670;
宇 创,联系电话:13660235458。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173号民航建工科技发展部。
邮政编码:300456。
附件
附件1:开放课题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3:开放课题简介.docx
来源: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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